一、报名时间及报名地址 2017年我市继续使用财政部统一网站“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”进行网上报名。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1日至30日。网址链接: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://kzp.mof.gov.cn。
二、考试报名 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按照《<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> 及其实施办法》(财会 {2000}11号,以下简称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》)执行,具体报名资格如下: 1.报名人员学历条件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。 2.2016年9月30日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,成绩合格并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。 三、现场审核 1.现场审核时间 考生网上报名后应到各地设立的审核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核。考生现场审核确认时间为2016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(上午8:30-11:30,下午2:00-5:30;审核期间双休日正常工作),逾期不再受理。 2.审核材料 (1)网上报名信息表(报名网站打印) (2)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(3)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(4)学历(或学位)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(5)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3.审核地点 宿豫区:0527-84465537 0527-84465510 宿豫区财政局102室 、103室 宿城区:0527-809030136 宿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二楼大厅财政局窗口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:0527-88859967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409室 (人民大道888号) 4审核原则 参加报名审核的考生应按以下审核原则参加审核:市区考生可就近到宿城区、宿豫区、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审核点参加审核,各县考生按属地到各县审核点参加审核 四、考试收费 1.收费方式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,其考试相关费用(报名费、考试费)自行到网上交纳,报名点不接受现金报名。网上交费时间为2016年11月26日至12月5日,逾期后果自负。 2.收费标准 依据苏价费函{2011}30 号、苏价费函{2004}52号规定,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:(1)报名费,每人10元。(2)考试费,每科6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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